欢迎光临枣庄学院传媒学院!

组件模板格式错误

危险品管理制度

来源: 时间:2019-10-10 点击数:

1、实验教学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 要设专室或专柜存放。化学危险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分隔存放在危险 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要避免因混放而诱发爆炸、燃烧事故发生。

2、危险品库内要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通风等防护设施。做好通风排气工作,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 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存放剧毒 的专柜要双人双锁保管。

4、危险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提出申请,教务处领导批准后,限量发放,取用量要逐一登记,有剩余要回收,危险 的领、用、废、剩、耗、退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如发现危险品特别是剧毒品被盗,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通知公安机关。

5、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做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要准备好防护用品,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

6、做发生强刺激或有毒气体和烟雾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7、使用水银做实验时要防止水银蒸气中毒,不准用汽油代替酒精或煤油作燃料。

8、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大量洒落地面时,要立即打开门窗或排气扇通风,严禁在室内用明火,以防可燃蒸气爆炸或起火。

版权所有:2012-2015 枣庄学院传媒学院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1号

邮编:277160 联系电话:06323786847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