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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技术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 时间:2023-09-19 点击数:

传媒技术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传媒学院传媒技术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提高利用率,保障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低值易耗品是指实践教学所需单价在800元以下,或耐用期在一年以下的物资,如存储卡、纸张、电池、充电器、插线板、线材、光盘、工具、绘画材料等非固定资产类物品。低值易耗品属于公共财产,主要服务于实践教学人员,由实验室固定人员兼职管理、调配。

二、低值易耗品的申报及领取

1、各实验课指导老师根据所开设实验项目,提出所需低值易耗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填写申报审批单,经教研室主任签字,交分管副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采购。

2、指导老师根据实验教学安排学生人数及分组情况,在每学期末开始申报下学期实验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以便实验管理人员做好采购准备。

3、低值易耗品根据教学需求由各实验课指导教师每学期申领一次,并填写领用(借用)登记簿。

4、低值易耗品领用(借用)记录建帐时,应登记品名、规格、数量、用途。在帐簿启用页上使用人员要签字,注明开始使用日期。

5、凡是能够多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在每学期实验课结束后申领人都应及时归还,以便下次使用。



三、低值易耗品的保管

1、低值易耗品采购回来,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建账、登记、保管,并要建立领用(借用)登记簿。

2、由各实验课指导教师领用(借用)的低值易耗品,由本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并在学期结课后归还借用易耗品。

3、每年实验室应对低值易耗品核对清点一次。

4、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的处理: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要找出直接责任人,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处理。

5、实验室应及时总结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以便使有限资金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传媒技术实验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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