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枣庄学院传媒学院!

组件模板格式错误

传媒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及场地借用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时间:2023-09-19 点击数:

传媒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及场地借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实践教学场地及设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保证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等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高[2000]9号文件《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枣院实字[2023]03号《枣庄学院实验室规则》、枣院政字[2022]88号《枣庄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并依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设备,是指我院固定资产所登记并用于日常实践教学的设备,能独立反复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功能不变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单反相机、摄像机、镜头、录音设备、灯具、三脚架等。所指场地为传媒学院所管理配备一定设备,能实现特定功能的固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演播室、录音棚、摄影棚、电脑机房、定格动画实验室等场所。

第三条 与实验教学设备及场所配套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见《传媒技术实验教学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传媒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实验设备及场所的日常保养及维护,负责设备及场所的日常借用及管理。

第五条 各教研室负责对各实践指导老师设备借用审批,每学期开学前根据本课程实践需要,提供设备及场所需求统计表。

第六条 各实践专业课程指导老师负责本课程学生所需实践设备的借用和管理,每个班级可指定一名学生协助老师进行管理。

第三章 借用管理

第七条 本实验教学中心设备及场地,原则上仅为我院师生实践教学工作提供服务,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借用、谁负责”的原则,针对使用需求不同借用审批流程如下:

1、实践指导教师因开设专业实践课程所需设备及场地的借用,借用人填写《传媒学院设备及场地使用申请表(日常教学)》经教研室主任及实验室主任共同审批后,方可领取。设备借用周期与本课程教学时间保持一致。

2、因日常社会实践所需设备及场地的借用,借用人需提供实践大纲并填写《传媒学院设备及场地使用申请表(社会实践)》经教研室主任(教师借用)/指导教师(学生借用)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取。设备借用周期应与实践大纲计划日期保持一致,若延期一周以上需说明原因并再次审批。

3、枣庄学院内各单位所需设备及场地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写《传媒学院设备及场地使用申请表(外单位)》,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取。

第八条 设备管理员应按照《传媒学院设备及场地使用申请表》中的设备清单借出设备或场地,重点记录设备的编号及数量,与借用人员共同确认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建立电子台账及时将相关借用手续归档。

第四章 归还管理

第九条 借用人应按照所填写的归还日期,按时归还设备。设备管理员应根据《传媒学院设备及场地借用台账》中的归还日期,定期提醒借用人及时归还设备及场地,超过借用时间一周以上的,报实验室主任进行协调。

第十条 借用人应与设备管理员应现场共同对归还设备的数量及完好性进行确认,并在台账内及时核销设备及场地的借用信息。

第五章 损坏赔偿

第十一条 由于借用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或场地损坏,且无法分清责任时,相关借用人应遵照均分原则承担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1、损坏、丢失设备的零配件,相关责任人赔偿对应型号及数量的零配件。场地内家具或配套设施丢失或损坏,赔偿同等类型和级别的家具或配套设施。

2、局部损坏、尚可修复的设备主体或场地,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修复,并经设备管理员确认;

第十二条 由人为原因造成设备丢失或损毁的,借用人需在发现之后及时上报设备管理员,并视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责任人需赔偿相同型号的设备,若设备停产无法购买,可赔偿该设备的替代产品。

第十三条 借用人员归还设备或场地时,设备管理员应仔细检查设备配件、外观及性能是否缺失及完好,场地配套设备设施是否完善。如发现损坏、缺失等情况,设备管理员有权拒绝入库归还,并按第十一条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传媒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如在处理过程中出现有争议无法处理时,由仲裁小组负责最终裁定,小组成员由传媒学院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及有关专家组成。















附件1:《传媒学院设备及场地使用申请表(日常教学)》

使


课程名称


申请人姓名


电话号码


申请实验室名称


房间号


申请时间


所需设备(可附表)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数量

配件





申请人签字


教研室主任签字


实验室主任签字





归还时间


使用场地及设备
完好情况说明


实验管理员
签字确认






附件2:《传媒学院设备及场地使用申请表(社会实践)》

使


项目名称


申请人姓名


电话号码


申请时间


所需设备(可附表)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数量

配件





申请人签字


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签字(教师/学生借用)


学院领导签字





归还时间


使用场地及设备
完好情况说明


实验管理员
签字确认







附件3:《传媒学院设备及场地使用申请表(外单位)》

使


申请单位


申请人姓名


电话号码


申请事由


所需设备(可附表)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数量

配件





申请人签字


学院领导签字





归还时间


使用场地及设备
完好情况说明


实验管理员
签字确认













附件4:《传媒学院设备及场地借用台账》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借用人

联系方式

借用类型

借用时间

归还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版权所有:2012-2015 枣庄学院传媒学院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1号

邮编:277160 联系电话:06323786847 鲁ICP备05047007号